江特电机:关于与宜春市人民政府、富临精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 2022-083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宜春市人民政府、富临精工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
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事宜以后续签署的相关协议、
合同或文件为准。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
构成重大影响,但对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一、概述
宜春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基础条件优越,拥有得天独厚的锂矿资源,绵阳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开拓者及锂电正极材料的引
领者,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丰富的锂矿资源、采选一体化和锂盐生产
加工全产业链。基于共同的发展愿望和相互契合的发展优势,经三方友好协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原则,宜春市人民
政府(以下简称“宜春市政府”)、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
临精工”)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特电机”)
于近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签署
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富临精工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08956104R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藤明波
注册资本:121,879.6266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 年 11 月 10 日
住所:四川省绵阳高端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 37 号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用于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智能悬架系统,工
程机械液压系统的精密液压、电磁驱动、电子驱动及电驱动类零部件(电磁阀、
电子水泵、电子油泵、减速器、电子驻车控制执行器、可变气门正时、可变气门
升程、气门挺柱、气门摇臂、张紧器、喷嘴、GDI、电控执行器、无刷电机及控
制器、精密机加件等);用于汽车智能驾驶系统、安防、交通及工业领域的雷达;
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正极材料;非标设备及机电一体化产品(不含汽车)。从
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富临精工是创业板上市公司,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
和履约能力。
2、主要业务情况
富临精工(股票代码:300432.SZ)多方位加速布局新能源产业,自主研发
生产的新一代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具备独特的技术工艺路线以及行业领先的技
术性能指标。富临精工作为汽车零部件领域的细分龙头在高效发动机 VVT、车载
电驱动减速器、热管理等领域具有领先的技术和扎实的市场基础。富临精工在技
术创新升级和产能产量提升的同时,以产品及技术优势与战略伙伴建立了以资本
为纽带的持续稳定的生态合作关系。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富临精工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宜春市人民政府
性质:市级人民政府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宜春市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宜春市人民政府
乙方: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的
甲乙丙三方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共同构建新型锂盐全产业链体系,助力乙丙
两方巩固行业地位,促进宜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合作领域和内容
1、合作领域
(1)碳酸锂业务及股权合作;
(2)新型锂盐业务及股权合作;
(3)新一代高压密锂电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磷酸锰铁锂)。(此项目由富
临精工子公司江西升华投资实施)
2、合作内容
(1)乙方子公司江西升华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拟投资新建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进一
步扩大行业领先地位,预计总投资约 50 亿元人民币,分两期投建。
(2)经丙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丙方及其全资子公司江特矿业拟投资新建年 300 万吨锂矿采选及年产 2 万吨
锂盐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 20 亿元人民币(具体投资额参照后续具备资质的第三
方编制的可研报告,以实际投入为准)。
(3)基于上述合作背景,乙丙两方累计计划总投资 70 亿元,分期在相关县
市区建设锂盐及锂离子电池新材料项目。
3、资源保障
甲方支持乙丙双方在资源保障、行业生产优势等方面深度合作,并给予乙方
及丙方所需的项目用地和相关政策支持。
(1)甲方支持乙方与丙方合作,支持加快江特电机所拥有探矿权资源的探转
采及锂盐项目落地工作;
(2)乙丙两方项目在运营中如仍有瓷土(含锂)矿资源缺口,由市矿业公司
采取一定方式予以协调;
具体乙方与丙方的合作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三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根据乙丙两方项目产能发展需要,协调相关单位及本地企业提供相
对应的资源保障。
(2)甲方根据乙丙两方投资项目的需要,由各相关县市区匹配相对应的土地
需求。
(3)甲方后续给予乙方和丙应有的政策支持,在与相关县市区的具体投资协
议中予以确认。
2、乙方和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和丙方应按照具体投资项目合同书约定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
如期完成合作项目的建设、验收和运营。
(2)乙方和丙方按照法律规定办理项目建设工程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
成后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人防、能耗、地质、气象、交通等有关要
求。
(3)乙方和丙方承诺自愿遵守和执行甲方各项管理规定,守法经营、安全生
产、照章纳税,就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履行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4)为保障产业链发展安全,乙丙两方合资项目在宜春所生产的锂盐按双方
约定的价格和结算方式优先保障乙丙两方在宜春的锂电池材料企业锂盐的供应。
(四)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并
经乙丙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是基于三方共同的发展愿望和相互契合
的发展优势,旨在发挥三方各自的优势,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共同构建产业链体
系,助力江特电机和富临精工巩固行业地位,同时促进宜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宜春市政府将支持加快江特电机所拥有
探矿权资源的探转采及锂盐项目落地工作,并为江特电机和富临精工两方项目在
运营中的锂资源缺口,由市矿业公司采取一定方式予以协调,对江特电机和富临
精工两方合资项目和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但
对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合作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
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意向性约定,受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影响、市场环境变化等
因素影响,协议所涉及的合作尚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情况
2021年9月12日,公司与国轩高科在江西宜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正在履行中。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均
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
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
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