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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特电机: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2023-032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便于公司子公司开展融资活动,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控股
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包括但
不限于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
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担保、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的
担保、项目履约担保等),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额度为 0 元,向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
不超过 110,0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上述
担保额度将滚动使用,公司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
额度,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上述担保类
型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
保等。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或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
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
内的子公司)之间对本次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同时提请授权总经理或财务总
监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与担保额度期限
一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
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额度占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担保                是否
担保                                                                                  上市公司最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额度(万                关联
 方                                                                                   近一期净资
                                            例       负债率     (万元)     元)                  担保
                                                                                        产比例
江西   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       41.08%      19,500     50,000       11.62%    否
特种
电机   江西江特电机有限公司                100%       60.98%      25,500     50,000       11.62%    否
股份   杭州米格电机有限公司                100%       66.41%      10,000      6,000        1.39%    否
有限
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华兴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85.30%      44.02%           0      3,000        0.70%    否

       宜春市泰昌矿业有限公司              100%       21.07%           0      1,000        0.23%    否

                                合计                              55,000    110,0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 月 25 日,住所为江西省
          宜春市袁州区医药工业园彬江特种机电产业基地,法定代表人为周咏志,注册资
          本为 8,000 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江特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经营项目为含锂矿石、锂云母矿石粉的加工及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 528,985.50 万元,
          负债总额 217,312.22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212,769.88 万元,净资产 311,672.28
          万元;2022 年度其营业收入 493,608.92 万元,利润总额 176,284.31 万元,净
          利润 150,319.63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江西江特电机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住所为江西省宜春市
          袁州区环城南路 581 号,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罗清华,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项目为制造和销售电动机、发动机及发动机组等。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江西江特电机有限公司总资产 121,754.84 万元,
          负债总额 74,244.44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74,098.49 万元,净资产 4,751.04 万
          元,2022 年度其营业收入 71,111.36 万元,利润总额 7,480.34 万元,净利润
          6,797.30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3、杭州米格电机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8 月 22 日,住所为杭州市余杭区
          仁和街道奉运路 3 号,法定代表人为冯涛,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主要经营项目为集电机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杭州米格电机有限公司总资产 41,671.50 万元,
          负债总额 27,674.5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27,515.03 万元,净资产 13,997.00
万元;2022 年度其营业收入 33,816.98 万元,利润总额 880.64 万元,净利润
980.15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4、天津市西青区华兴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1 月 8 日,住所为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 108 号,法定代表人为黄显祥,注册资本 520 万元,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项目为电机制造、机械加工;货物进出口。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天津市西青区华兴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总资产
10,732.36 万元,负债总额 4,724.79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4,676.98 万元,净资
产 6,007.57 万元;2022 年度其营业收入 11,619.39 万元,利润总额-1,090.61
万元,净利润-1,370.27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5、宜春市泰昌矿业有限公司成立 2008 年 7 月 16 日,住所为江西省宜春市
袁州区新坊乡泽布村,法定代表人为刘燕波,注册资本 7798 万元,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主要经营项目为生产产品有锂长石粉;锂云母精矿;钽铌精矿。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宜春市泰昌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 19,653.05 万元,
负债总额 4,140.44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3,768.32 万元,净资产 15,512.61 万
元;2022 年度其营业收入 12,059.62 万元,利润总额 7,923.42 万元,净利润
5,936.67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
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

的持续发展。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筹措资

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利益。

    3、本次担保不需要提供反担保,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华兴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其

他股东持股比例较小,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经审议的有效担保总额为 24.90 元,实际担保金额为 6.85
亿元,占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5.93%,其中经审议的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 5.55 亿元,经审议的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1.30 亿元,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
项。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