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5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
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2022 年
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全体监事会成员全部现场出席会议,监事会成
员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重
要的推动作用。现将 2022 年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监事会主席办公室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转让
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2022 年 4 月 6 日,在公司监事会主席办公室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年 300 万吨锂矿采选及年产 2 万吨锂盐
项目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宜丰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项目合同书的议案》。
(三)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监事会主席办公室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
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报废及处置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
项的议案》、《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四)2022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监事会主席办公室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监事会
换届选举的议案》。
(五)2022 年 6 月 13 日,在公司监事会主席办公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六)2022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监事会主席办公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改<董监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调
整监事津贴的议案》、《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
(七)2022 年 9 月 19 日,在公司监事会主席办公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八)2022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监事会主席办公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
务状况、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与核查活动。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2 年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认为:公司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认真执
2
行;董事会运作规范、会议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管
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认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
会的决议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进行定期审计等
方式,对公司本部、分子公司和事业部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审核了年内公司
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报
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
金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运用得当,募集资金
变更符合规则要求,并履行了相应程序。
(四)关联交易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监督和核查
2022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
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正、合理,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
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法规的变化
及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
制不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
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
3
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
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
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
议,依法出席、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依
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
司和股东的权益。
(二)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对外投资、
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实施监督,加强与董事会、管
理层的工作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确保资
金合规使用。
(三)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同时,加强对公
司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效率,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四)为了更好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监事会成员
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积
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权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