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海金属: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12-09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11-29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12月9日
2、召开地点: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梅小明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计 6 名,代表股份 90,156,81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额的 31.30%,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
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表决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孙九保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次变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0,156,819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票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房荣胜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0,156,819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票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戴文东、李文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