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海金属: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8-19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12-25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8月17日
2、召开地点: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梅小明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计 6 名,代表股份 89,874,47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额的 31.2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
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表决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
了逐项表决。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新当选的董事为:梅小明
先生、蒋辉先生、吴剑飞女士、范乃娟女士、孙九保先生、于金林先生、冯巧根
先生、宋颂兴先生和蒋建华女士,共计 9 人,其中冯巧根先生、宋颂兴先生、
蒋建华女士为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为:
梅小明先生,获得表决权同意 89,874,47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蒋辉先生,获得表决权同意 89,874,47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吴剑飞女士,获得表决权同意 89,874,47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
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范乃娟女士,获得表决权同意 89,874,47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
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孙九保先生,获得表决权同意 89,874,47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
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于金林先生,获得表决权同意 89,874,47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冯巧根先生,获得表决权同意 89,874,47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宋颂兴先生,获得表决权同意 89,874,47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蒋建华女士,获得表决权同意 89,874,47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对监事候选人进行了逐
项表决。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新当选的股东代表监
事为:高兵先生、房荣胜先生、杨道建先生。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
起三年。
本次股东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高兵先生,获得表决权同意 89,874,47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房荣胜先生,获得表决权同意 89,874,47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杨道建先生,获得表决权同意 89,874,47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全海先生、吴德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担任的监事,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相同。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2 年上半年现金分红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9,874,47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9,874,47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戴文东、李文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