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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海金属: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6-24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作为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及对会议资料的仔细研究,基于
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会议中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收购股权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决议表决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拟收购参股公司南京云海镁业有
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的交易事项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章
程》、《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程序和规则》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2、交易的公平性:本次股权交易以未经审计的南京云海镁业有限公司截至
2014年3月31日的净资产值及以2014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定价依据,日本大阪特殊合金株式会社持有的南京云海镁业有限公司30%的股权
及日本丰田通商株式会社持有的南京云海镁业有限公司 20%的股权经交易双方
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苏公司所持有的南京云海镁业有
限公司15%的股权公司将通过参与股权竞拍的方式竞得,以上交易方式保证了交
易的公平性。
    3、收购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此次股权收购事宜为非关联交易,未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次股权转让完
成后,公司持有南京云海镁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收购将加强公司对子
公司的控制,便于公司的统一管理。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股权收购所涉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按照公正、公平原则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关
于拟收购参股公司南京云海镁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