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海金属:关于公司及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6-27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14-29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股东、关联方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江苏监管局《江苏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
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文件精神,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本身及股东、关联
方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现对自查情况作专项披露。截止
目前,公司不存在相关承诺方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也未出现超过承诺期限未履
行的情况。处于承诺期正在履行且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主体
序号 承诺主体(全称) 与上市公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司关系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承诺:
2012年新修订的《公司章
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
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1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身 长期
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
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
红。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任意
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30%。
上市前承诺(同业竞争):
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股份公司相同、相似或在
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也
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
资于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
实际控制 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
2 梅小明 长期
人、董事长 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不会向其他业务与股份公司
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
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
构、组织、个人提供专有技术
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
商业秘密。
上市前承诺(买卖股票):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实际控制
3 梅小明 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 36 个
人、董事长 长期(即任职
月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
期间及离职半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年内)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市前承诺(买卖股票):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持有公司股票的除董事长以外的 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 长期(即任职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 述 36 个月期满后,在任职期 期间、离职半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年内)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市后,根据规则,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提交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声明中承
长期(即任职
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
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期间及申报离
5 股东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管理人员 任六个月后的
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数量占
十二个月内)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包
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
的股份)比例不超过50%。
上述承诺正在履行当中,公司将严格履行承诺并继续提醒和督促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承诺方履行承诺,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不受损害。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