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海金属: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6-27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14-28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6月26日
2、召开地点: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梅小明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计5名,代表股份89,725,32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额的31.15%,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表决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私募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9,725,323股; 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私募债(非
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9,725,323股; 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戴文东、李文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