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海金属: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8-20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14-38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梅小明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及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下午
15:00至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
11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6人,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
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5人。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031,202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3025%。
通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948,902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739%;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2,300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6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3,303,879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72%。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表决情况:
同意93,031,2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303,879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8%,表决结果为通过。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表决情况:
同意93,003,1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9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弃权2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02%。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275,779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1495%;
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弃权28,1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8505%。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文君、侍文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