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海金属: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3-05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15-14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梅小明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及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3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5 年 3 月 4 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3 日(星期二)
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3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3,508,8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2.46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3,508,8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2.46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及投资设立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93,508,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文君、侍文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