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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海金属: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3-31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作为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及对会议资料的仔细研究,基
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会议中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本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公司在审议本事项召开日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
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证券投资
等风险投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353,525,015.84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独立董事:   蒋建华     吴斌      刘昕
                                                  2016 年 3 月 30 日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
意见的签字页)




    蒋建华                  刘 昕                    吴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