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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海金属: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2017-01-20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17-03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1
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梅小明先生通知,梅小明先生决定终止
2016年11月8日披露的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详见《云海金属: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59)。
    截止本公告日,梅小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100万股,尚未实施的减持
额度不再减持,同时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即从本公告之日起
至2017年7月20日止,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梅小明先生持有公司总股份数103,529,525股,其中无限售流
通股为25,882,381股,有限售条件股为77,647,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3%。
    梅小明先生自公司上市以来所做的承诺均已履行,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
况:
       (一)上市前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
36个月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市后,根据规则,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声明中承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
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
份)比例不超过50%。上市前承诺(同业竞争):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股份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
接投资于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
机构、组织;不会向其他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
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
业秘密。
    (二)2016年03月31日承诺,作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之发行对象,认购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17,605,636股股份,本人承诺:自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三)2015年06月24日承诺,自出具承诺之日起至非公发完成6个月内不存
在减持云海股票计划,承诺已完成。
    (四)2016年01月06日承诺,承诺所持有公司股票6个月内不减持,承诺已
完成。
    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变动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