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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海金属: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2-10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17-05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通过
电话确认。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梅小明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委托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合肥信实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
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 33.11%的股权;此外,公司持有普通合伙人巢
湖信实云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的股权。截止本公告日,合伙企业资金到位,
且合伙企业暂无投资项目,为避免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伙企业通过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向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为 14000 万元人民
币,年利率为 4.35%,借款期限 12 个月,可提前还款,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或担
保,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相关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云海金属:关于公司向关
联方委托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江希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公司原任独立董事吴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将进行补选,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江希
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江希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补选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
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云海金属: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2 月 10 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江希和先生简历
    江希和先生,男,1958 年 4 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会计学教授,硕士
研究生导师。现任南京师范大学会计与财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
江苏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等。1998 年入选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
师培养项目,曾被评为南京师范大学“教书育人”奖、南京师范大学优秀教师、
优秀管理者奖等。长期从事财务、税收与会计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国内核心
期刊和海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50 余篇,主编国家“十五”规划教材、国家“十
一五”和“十二五”规划教材“成本会计教程”等教材 8 本;主持国家级等纵向
和横向课题 20 多项。有多项科研成果分别被评为厅级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
有多项教学成果被评为校级优秀教程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兼任中国高
速传动设备集团公司独立董事,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具有独立董
事资格。
    江希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