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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海金属: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2-10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作为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及对会议资料的仔细研究,基于
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会议中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委托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补选江希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阅江希和先生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6条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
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江希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的签字页)




    蒋建华                  刘   昕                 吴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