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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海金属: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4-26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17-28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梅小明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及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
15:00至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128,029,51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9.61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07,374,17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3.22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0,655,3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9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3,438,92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06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89,2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12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049,7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436%。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28,029,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蒋建华女士、吴斌先生、刘昕先生宣读了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并通过《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28,029,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28,029,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28,029,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029,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8,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17年度申请226,000万元银行授信额
度和在授信额度内的银行借款的议案》,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128,029,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
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512%,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2%;反对
318,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20,4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379%;反对 318,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6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审议的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28,029,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029,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8,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审议的表决
结果如下: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同意 128,029,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8,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
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28,029,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
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029,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8,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戴文东、李文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