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报告期内对 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一、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 资金风险。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7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资金的情况。 三、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 蒋建华 江希和 刘昕 2017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