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海金属: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2017-08-10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17-42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计
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今日
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剑飞女士、副总经理刘小稻先生、副总经理孙勇先生通知,
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上述董事、高管合计持股5,952,66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0.921%,本次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2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 限售股份 无限售股份
姓名 任职
份数量 本的比例 数量 数量
吴剑飞 董事会秘书 2575408 0.398% 1931556 643852
刘小稻 副总经理 3017260 0.467% 2262944 754316
孙勇 副总经理 360000 0.056% 270000 90000
合计 5952668 0.921% 4464500 1488168
二、本次减持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吴剑飞女士、刘小稻先生所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孙勇先生所减持的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买入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从2017年9月1日到2018
年2月2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时间除外)
4、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比例
单位:股
姓名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拟减持数量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比例
吴剑飞 643852 640000 0.099%
刘小稻 754316 750000 0.116%
孙勇 90000 90000 0.014%
合计 1480000 0.229%
注:本公告日后,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情况确定。
6、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三、本次减持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上市前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36个月
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市后,根据规则,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声明中承诺:申报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比例不超过50%。
截至目前,该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不违
反该承诺。
2、其他限售承诺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承诺:自《关于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减持个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承诺期限六个月,即2017年2月25日起至2017年8月26日止。
至公告日,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公司董监高将继续履行该承诺至到期
日。
四、其他情况说明
1、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时披露本次减持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