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云海金属: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6-13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18-51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为以 2017 年末总股本 646,422,5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共分配股利 51,713,803.04 元。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6,422,538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10股派0.7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60          梅小明
        2                  01*****102          诸天柏
        3                  00*****880          刘小稻
        4                  01*****874          吴剑飞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12日至登记日:2018年6月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吴剑飞、边玉玺
   咨询电话:025-57234888
   传真电话:025-57234168
   七、备查文件
   1、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