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作为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及对会议资料的仔细研究,基 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会议中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公司法》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提交2018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