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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海金属:独立董事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独立意见2018-08-18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独立意见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梅小明先生、滕航先生、吴剑飞女士、范乃娟女士、
孙九保先生、王向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江希和先生、刘
昕先生、陆文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杨道建先生、马年生先
生、黄振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
杨全海先生、吴德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选举梅小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梅小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滕航先生、
房荣胜先生、高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范乃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吴剑飞
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边玉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卞求福先生为公司内
部审计负责人。我们作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以
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经审查上述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能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
情况;
    2. 上述人员均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聘任或者职工代表大会
民主选举,任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 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董事、
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要求;
    4. 我们同意上述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