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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海金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10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
监督及对会议资料的仔细研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会议中所涉及
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签订重庆博奥镁铝股权转让协议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按照公正、公平原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交易价格合理。
通过本次股权收购,有利于公司产业链向下游延伸,完善公司的业务和产品布局
结构,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该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江希和、刘昕、陆文龙

                                                 2019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