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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海金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17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了以
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投建年产15万吨轻量化铝挤压型材及配套项目暨成立安徽云
        海铝业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投建年产 15 万吨轻量化铝挤压型材及配套项目
暨成立安徽云海铝业有限公司的议案》的交易事项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
分,符合《公司章程》、《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程序和规则》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该项目拓展了公司的深加工业务,提高了产品的利
润空间,提高了公司在汽车轻量化领域的渗透率,该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议案。


    二、 关于子公司巢湖云海轻金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投资年产200万片建筑
        模板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子公司巢湖云海轻金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投资年产
200 万片建筑模板项目的议案》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重
大经营、投资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程序和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
该项目,将镁合金运用于建筑领域,拓展了镁的应用。该项目对公司的业务发展
和战略布局将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议案。




                                     独立董事: 江希和、王开田、陆文龙

                                                  202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