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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海金属: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告2022-11-18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22-67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梅小明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及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11月17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星期四)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125,523,66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9.41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18,966,0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8.40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6,557,6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14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6,557,66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01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6,557,6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145%。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
决,结果如下:
   1、 审议《关于拟注销印度子公司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473,0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7%;反对 5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7,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84%;反对 5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审议《关于天津云海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天津六合镁制品有限公
司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473,0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7%;反对 5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7,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84%;反对 5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审议《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宜安云海申请 1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433,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2%;反对 9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67,5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260%;反对 9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焦成倩、侍文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