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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海金属: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3-04-07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23-14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梅小明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及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股份290,831,0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99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18,967,0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40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9人,代表股份171,864,0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58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股份81,364,9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2.58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股份81,364,9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5870%。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5,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1%;反对17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9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7%;反对17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对提案回避表决。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60,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43%;反对17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93,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1%;反对17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5,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8%;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0%;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5,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8%;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0%;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5,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8%;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0%;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5,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8%;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0%;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60,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43%;反对17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93,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1%;反对17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60,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43%;反对17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93,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1%;反对17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5,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8%;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0%;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5,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8%;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0%;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5,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8%;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0%;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0,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6%;反对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3,9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75%;反对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对提案回避表决。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0,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6%;反对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3,9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75%;反对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对提案回避表决。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0,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6%;反对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3,9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75%;反对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对提案回避表决。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654,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3%;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0%;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0,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6%;反对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3,9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75%;反对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对提案回避表决。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5,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8%;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0%;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对提案回避表决。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
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5,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8%;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0%;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对提案回避表决。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650,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8%;反对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3,9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75%;反对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戴文东、侍文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