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23-14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梅小明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及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股份290,831,0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99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18,967,0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40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9人,代表股份171,864,0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58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股份81,364,9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2.58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股份81,364,9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5870%。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5,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1%;反对17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9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7%;反对17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对提案回避表决。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60,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43%;反对17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93,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1%;反对17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5,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8%;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0%;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5,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8%;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0%;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5,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8%;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0%;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5,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8%;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0%;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60,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43%;反对17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93,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1%;反对17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60,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43%;反对17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93,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1%;反对17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5,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8%;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0%;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5,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8%;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0%;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5,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8%;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0%;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0,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6%;反对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3,9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75%;反对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对提案回避表决。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0,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6%;反对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3,9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75%;反对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对提案回避表决。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0,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6%;反对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3,9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75%;反对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对提案回避表决。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654,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3%;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0%;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0,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6%;反对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3,9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75%;反对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对提案回避表决。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5,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8%;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0%;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对提案回避表决。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 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55,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8%;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0%;反对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对提案回避表决。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650,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8%;反对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83,9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75%;反对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戴文东、侍文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