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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 亚 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2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要求。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助于提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将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张冬杰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张冬杰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公司聘任张冬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相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张冬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李罗力、张顺和、张翔、毕晓婷
                                              2020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