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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 亚 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0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
负责的态度,在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
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补充确认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广西融桂
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
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
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
关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此次
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至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
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补充确认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广西东融
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
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
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
关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此次
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至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
金贷款提供担保是基于关联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
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关联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其更好的开展业
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公司将为本
次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
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关联担保事项提交至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
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
展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公司代小股东承担部分担保义务的情况,公司采取了
让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再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
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罗力、张翔、张顺和、毕晓婷

                                          2022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