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 会议拟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会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对拟审议的《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 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必要的日常交易事项,预计的关联交 易额度合理,定价依据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罗力、张翔、张顺和、毕晓婷 2022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