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 亚 通: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04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3 日
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本
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
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
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实际
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各项条件,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
拟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建档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
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5、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
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7、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8、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9、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
予以披露。
10、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
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措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其他保障还本付息的必要措施。
12、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
还有息债务等。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
确定。
13、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
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4、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
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最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为部分
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 2023 年度公司部分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相关参
股公司拟向其股东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由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259,680 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四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公司广西
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贺州市分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
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关联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西东融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广西东融怡亚通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贺州市分行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融资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事项由公司按
持股比例 49%为广西东融怡亚通提供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800 万元的担保,
广西贺州市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提供 51%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10,200 万元,含广西东融怡亚通小股东广西融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8%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四川
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四川高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四川高投怡亚通向下列银行申请融资额
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融资期限为一年,该事项由泸州市高新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四川高投怡亚通股东泸州高泰实业有限公司向泸州市
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53.26%比例的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97.80 万元,含四川高投怡亚通小股东泸州新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4.26%的担保义务),公司向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46.74%比例的
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2.20 万元,含四川高投怡亚通小股
东泸州新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4%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不超
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期间,泸州新怡供应链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将其所持有的四川高投怡亚通 3.74%的股权以质押方式
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将其对应 3.74%股权的表决权、分红权、
优先购买权转让给公司享有。
相关融资银行如下表:
融资额度
序号 银行名称
(人民币/万元)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1,000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1,000
3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1,000
合计 3,0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