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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 亚 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3-01-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怡亚通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坚                   联系电话:0755-23835269
保荐代表人姓名:易中朝                 联系电话:0755-2383520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刘坚、易中朝、朱晨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适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查阅公司最新的公司
章程、规章制度,并查阅了持续督导期相关三会会议资料及相关披露文件,访谈
部分董事、高管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是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是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不适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用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部审计部门相关文件,对内部审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是
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是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如适
                                                      是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是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是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是
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是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是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是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持续督导期历次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内幕信息知情登
记文件,查看交易所网站,访谈相关人员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看了公司章程,查看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防止侵占上市公
司资金等事项相关管理制度;查看了关联方资料;访谈实际控制人及部分高管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是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是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是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是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不适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方监管协议;现金管理相关决策文件、
募集资金账户划款凭证资料;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是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是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是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否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分析公司财务报告等资料,与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
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是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是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访谈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公司公告及三会文件、查阅公司大额资金往来清
单及凭证、抽查公司交易合同、访谈相关人员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
                                                                      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是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不适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用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2022 年 1 月至 4 月,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
与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
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怡亚通已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保荐机构知悉上述事项后,于 2022
年度内进一步关注了关联交易信披情况,并提醒公司重视信息披露和遵守内控制
度。
2、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主
要受 2022 年内国内新冠疫情多点散发及管控措施等因素影响,保荐机构已提醒
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3、类金融业务剥离承诺延期:因类金融子公司深圳市宇商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
司的部分合作客户无法按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子公司注销剥离事项未能如期
完成,怡亚通已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详情见怡亚通“2022-165”号公告。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重视承诺内容,按时完
成更新后的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坚                  易中朝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