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怡亚通供 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非 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怡 亚通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2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怡 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向 16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74,311,27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24,519,865.68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5,151,461.56 元,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199,368,404.12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89 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数量为 474,311,272 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 2,597,009,091 股。本次发行对象共 16 名, 其中 15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解除限售,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自 2021 年 7 月 27 日起开始计算。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2、承诺内容 上述股东承诺自怡亚通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怡亚通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申请对其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其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也未对其进行任何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 月 30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13,219,594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8.2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 名,对应 1 个证券账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1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213,219,594 213,219,594 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解除限售股的股东名称、股东人数及股份数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所列一致。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后,公司股份情况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增加/减少)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 213,917,131 8.24 -213,219,594 697,537 0.03 股/非流通股 2 高管锁定股 697,537 0.03 - 697,537 0.03 首发后限售股 213,219,594 8.21 -213,219,594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 2,383,091,960 91.76 213,219,594 2,596,311,554 99.97 通股 三、总股本 2,597,009,091 100.00 - 2,597,009,091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查阅了公司出具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查阅了投资者出具的解除限售的书面申请函。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 所做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 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坚 易中朝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