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合资设立矿业公司的独立意见 作为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对公司《关于合资设立矿业公司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合资设立矿业公司,有利于延伸产业链、进一步提升成本控制能力, 有利于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投资事 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 董云庭 王芹生 陈斌才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