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科技”或“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 对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 况进行了审慎、认真的核查,就华天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如下 保荐意见: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1.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根据华天科技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6名特定投资者作出的承诺,非公 开发行的限售股份将于2012年11月5日起上市流通,解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1 上海丹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440,000 2 宁波市鄞州齐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1,520,000 3 上海涌信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10,880,000 4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200,000 5 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 4,800,000 6 杨国忠 4,800,000 合 计 52,640,000 2.保荐代表人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阅了解除限售股的提示性公告、限售股份承诺及执行等情况,对本次限售股份上 1 市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华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本为130,0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74号文核准,公司于2007年11月6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44,000,000股。2007年11月20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上市时股份总额为174,000,000股。 2.2008-2010年公司转增股本 2008年5月16日,公司实施2007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即以2007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174,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5股,实施后总股本由174,000,000股增加至261,000,000股。 2009年5月25日,公司实施2008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即以2008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261,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1股,实施后总股本由261,000,000股增加至287,100,000股。 2010年5月18日,公司实施200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即以2009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287,1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3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287,100,000股增加至373,230,000股。 3.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889号文)核准,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00,000股,2011 年11月4日,上述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锁定期为12 个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总数为373,230,000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 份总数为406,130,000股。2012年7月12日,公司实施2011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方案,即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6,13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溢价形成的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方案实施后总股本由406,130,000股增加至 649,808,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由32,900,000股增加至52,640,000股。 截至本保荐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未发生其他变动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本公司/本人将遵循《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自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十二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上述承诺均已严 格履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未 对其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1月5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2,6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1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6名。 4、股份申请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全称 冻结股数 总数 数量 1 上海丹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440,000 13,440,000 - 2 宁波市鄞州齐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1,520,000 11,520,000 - 3 上海涌信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10,880,000 10,880,000 - 4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200,000 7,200,000 - 5 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 4,800,000 4,800,000 - 6 杨国忠 4,800,000 4,800,000 - 合 计 52,640,000 52,640,000 3 五、对有关证明文件的核查情况 为了核查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情况, 保荐人重点核查了以下相关文件: 1.华天科技《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2.华天科技出具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 军 钮蓟京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 11 月 1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