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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天科技: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3-03-13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重
大决策和经济运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的规
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12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一)201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1年度)》;
    6、《关于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2年3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201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补选张利平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2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2012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201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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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依法运作。
公司决策程序合法高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了职责,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和违反国家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董事会通过的《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报
告不存在异议。
    (二)公司财务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2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真实地反映了2012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实际
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并且认为《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2012年度)》中关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
情况相符。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交易情况
    2012年5月,公司与甘肃省核地质二一九大队签署《组建天水中核华天矿业
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书》,拟设立天水中核华天矿业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货币出
资7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0%。
    2012年7月,公司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共9名出资人签署
《南京盛宇涌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南京盛
宇涌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
占其注册资本的5%。
    2012年8月,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等共5名出资人签署《关于成立
“华进半导体封装先导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
华进半导体封装先导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
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20%。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投资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领域、延伸产业链,提高抗风
险能力,不断增强并保持整体竞争优势;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
                                   2
失。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和出售资产事项。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2年5月27日,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杭州士兰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厦门永红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预
计发生的IC封装及原材料采购业务。
    2012年7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中心共同出资,同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恒宝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安赫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科技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云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单林海先生等共9名出资人
以现金出资方式共同投资设立南京盛宇涌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盛
宇涌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1,000万元人民币。
    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遵循
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1)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要求,遵
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
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
增值。(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所进行
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3)2012年,公司未出现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
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发布前均依照上述制度进行内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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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息知情人的登记报送,保障了信息披露的公正、公平。同时在定期报告预约后,
立即发通知提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定期报告预约
的时间及注意事项;在向外递送财务相关报告时,均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
提示。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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