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3-08-29
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2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09 号文)核准,天水华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1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461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6,100 万元,并于 2013 年 8 月 28 日
在深交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461,0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9,666,500.00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51,333,500.00 元。该募
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第 209A0002
号《验资报告》。
按照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0 纳米集成
电路先进封装测试产业化项目”通过全资子公司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实施
(以下简称“西安公司”)。根据公司实际发行结果,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对西安公司进行增资,增加其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用于其进行“40 纳米
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测试产业化项目”的建设。
一、本次增资概述
2013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 15,000 万元对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加其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用于其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0 纳米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测试产业化项
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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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资经营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全资子
公司的增资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资基本情况
1、增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月30日
注册资本:36,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肖胜利
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105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和半导体元器件设计、研发、生产销售;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增资前西安公司注册资本36,1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增
至51,1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2、本次增资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40纳米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测试产业化项目
(2)项目内容:本项目是在利用公司目前掌握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40
纳米智能芯片减薄/划片/上芯/压焊/塑封技术、Flipchip 技术、电性能仿真技
术、机械/热/模流仿真技术等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测试技术基础上,进一步优化、
完善封装工艺,使各系列封装产品的引线数、引线节距、引线宽度、外形尺寸、
封装厚度等各项技术指标全部符合国际通用标准和满足各类电子产品的要求,完
成 40 纳米智能芯片的 BGA、LGA、QFN、DFN 等系列封装量产。项目建成后将形成
年封装 BGA 系列、LGA 系列、QFN 系列、DFN 系列等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测试产品 3
亿块的生产能力。
(3)项目建设周期及实施主体:本项目建设期为 3 年,由西安公司负责实
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安市凤城五路 105 号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本项目将
利用现有厂房,无需新建。
(4)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22,8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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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62.8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22.2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15,000
万元。
(5)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预计达产年销售收入约23,666万元、净利润约2,456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西安公司的增资是为其尽快完成“40纳米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测试产业
化项目”的建设提供资金,不但有利于扩大公司封装产品产能,而且能够增加高
附加值产品的比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四、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西安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西安雁塔路支行开设账户号为
78720188000113556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增资款到账后,西安公司将按照
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尽快与中国光大银
行西安雁塔路支行及公司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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