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鉴 证 报 告 瑞华核字[2013]第 209A0005 号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1-2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报 三、本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表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邮 编:100039 2 号楼 4 层 电 话:(010)8821 9191 http://www.chcncpa.com 传 真:(010)8821 0558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Postal Address:4th Floor of Tower 2,No.16 Xisihuanzhong 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39 电话(Tel):+86(10)88219191 传真(Fax):+86(10)88210558 鉴 证 报 告 瑞华核字[2013]第 209A0005 号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科技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 明》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华天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 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天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提出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 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 他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1- 我们认为,华天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债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有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天科技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宫岩 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 -2-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现将天 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0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1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461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61,000,000.00 元,并于 2013 年 8 月 28 日在深交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总额为 461,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9,666,500.00 元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451,333,50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到达公司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第 209A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可 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对可转债发行方案中载明的下述项目进行投资: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 原募集资金承 履行审批、核准或备 投资总额 建设期 资项目 诺投资金额 案情况 通讯与多媒体集 甘发改高技(备) 成电路封装测试 271,800,000.00 160,000,000.00 3年 [2012]75 号; 产业化项目 天环函发[2013]21 号 40 纳米集成电 西经开发[2013]45 号; 路先进封装测试 228,200,000.00 150,000,000.00 3年 经开环批复[2013]016 号 产业化项目 受让深圳市汉迪 创业投资有限公 139,314,700.00 139,314,700.00 - - 司持有的昆山西 钛微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 28.85% 股权项目 总计 639,314,700.00 449,314,700.00 -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如下: 单位:元 2013 年 2 月 22 根据实际募 原募集资金 日至 2013 年 8 募集资金投 集资金净额 占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承诺投资金 月 31 日自筹 资项目 确定的承诺 的比例 额 资金已投入金 投资金额 额 通讯与多媒体 集成电路封装 271,800,000.00 160,000,000.00 162,018,800.00 1,179,000.00 0.43% 测试产业化项 目 40 纳米集成电 路先进封装测 228,200,000.00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64,171,181.16 28.12% 试产业化项目 受让深圳市汉 迪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的 昆山西钛微电 139,314,700.00 139,314,700.00 139,314,700.00 48,289,313.27 34.66% 子科技有限公 司 28.85%股权 项目 总计 639,314,700.00 449,314,700.00 451,333,500.00 113,639,494.43 说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原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449,314,7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 451,333,500.00 元,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重新确定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所需的其余资金均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特此说明。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