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科技: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4-06-06
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1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3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2013 年度公司拟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49,80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2,490,400.00
元;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14 年 2 月 17 日开始转股,如果报告期
末至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利润分配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
红利 0.50 元(含税) 为基准实施,调整分配现金红利总金额。公司 2013 年度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由于公司发行的“华天转债”自 2014 年 2 月 17 日起进入转股期,因此,公
司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6 月 12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475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
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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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
截止股权登记日收盘,以公司可转债全部转成股票计算,最大总股本约为
696,896,866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 年 6
月 1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4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4 年 6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41 天水华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 08*****056 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
五、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双桥路 14 号
咨询联系人:杨彩萍
咨询电话:0938-8631990
传真电话:0938-863226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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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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