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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天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2-03  

						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8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送至各位
董事,并于 2015 年 2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
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符合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条件。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发
行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并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
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信托投资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
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
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2 月 3 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11.65 元/
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
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
价和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 17,160 万股(含 17,160 万股),最终发行数
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
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2
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上市安排
      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
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投入金额
  1       集成电路高密度封装扩大规模项目          67,650.00     58,000.00
  2       智能移动终端集成电路封装产业化项目      71,760.00     61,000.00
          晶圆级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技术研发及产
  3                                               60,270.00     51,000.00
          业化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229,680.00    200,0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公司将按照项
目的轻重缓急,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
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10、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新老股东共
享。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 司 《 2015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预 案 》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
性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内容详
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事宜,授权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
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
机、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的确定、发行方式、认购办
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定价有关的其他事项;
    2、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4
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
项除外);
    3、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
构,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并与
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4、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相关的协议;
    5、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事项,根
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回复
证券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6、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市场条件变
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等因素综合判断并
在不导致发行方案重大调整的情况下,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时机,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可用自筹资
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不改变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规定或监管要求发生变化,或者市场条件或公
司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
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或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之间进行额度调整,并相应修订预案、协议等文件;
    8、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协议;
    9、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
方案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况时,可酌情决
定非公开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10、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


                                  5
许范围内,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办理发
行、申报、登记、锁定、上市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并根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及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有效。相关授权事宜继续存续的,
在存续期内有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华天科技(香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增
资的议案》。
    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华天科技(香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 4,160 万美元。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天科技(香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具体内容详见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刊登在《证券时报》的 2015-009 号公
司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15 年 3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
一至第六项事项。其中,第二项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方可实施。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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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刊登在《证券时报》的
2015-010 号公司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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