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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天科技: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2015-04-10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09 号文批准,天水华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185,简称“华天科技”、“公司”、“发行人”)于 2013
年 8 月 1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46,1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同月上
市交易,持续督导期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摩根”、“保荐机构”)作为华天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相
关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
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保荐代表人                                盖建飞
         保荐代表人                                郁俊松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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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185
           公司简称                             华天科技
           注册资本                           697,034,673 元
             住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双桥路 14 号
         主要办公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双桥路 14 号
           法定代表人                            肖胜利
           董事会秘书                            常文瑛
           联系电话                           0938-8631816
             传真                             0938-8632260
         可转债上市时间                        2013 年 8 月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保荐工作概述

    华天科技可转债于2013年8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并上市,保荐机构
为一创摩根。一创摩根指派盖建飞、郁俊松担任华天科技可转债持续督导期内的
保荐代表人。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督导发行人规
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督导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
行并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持续关注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
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
情况。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发行人能做到及时发出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并及时告知保荐
代表人;尊重保荐代表人的建议,完善各类制度、决策程序,补充、完善信息披
露资料;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和现场培训等督导工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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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发行人可转债发行及持续督导阶段聘请的主要证券服务机构均为江苏永衡
昭辉律师事务所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及
时出具相关专业报告,提供专业意见及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的保荐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查阅公司“三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档案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在履行
保荐职责期间,华天科技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比较完整,不
存在重大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61.57万元。保荐机构在
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华天科技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一创摩根将继续履行持
续督导责任,严格要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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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水华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保荐代表人:
                         盖建飞                  郁俊松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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