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5-09-08
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4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天
水华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微电子”)及一致行动人成员、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刘建军先生的通知,2015 年 9 月 2 日,刘建军
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8,000 股,华天微电子
和刘建军先生已完成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天水华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成员、公司实际
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刘建军先生。
二、首次披露增持进展公告的时间
华天微电子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增持公司股份 410,200 股后委托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对外发布了增持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
公告》。(详见 2015 年 7 月 29 日公司 2015-038 号公告)。
三、增持计划
华天微电子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未来一个月内,增持不低于1,000万元
人民币的公司股份;华天微电子一致行动人成员、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
董事刘建军先生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增持公司部分股份。上述
增持的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所需资金来源均为其自
筹。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华天微电子于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共增持公司股份600,200股,合计增持金额为1,018.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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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刘建军先生于2015年9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8,000股。华天微电子及刘建军先生累计增持股份总数为608,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完成。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前,华天微电子持有公司224,827,520股股份,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25%,刘建军先生持有公司40,20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01%。本次增持完成后,华天微电子持有公司225,427,720股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32.34%;刘建军先生持有公司48,20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前,华天微电子及肖胜利、刘建军等13名一致
行动自然人共持有公司股份225,218,1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31%;本次增
持完成后,华天微电子及肖胜利、刘建军等13名一致行动自然人共持有公司股
份225,826,3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40%,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后不
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增持行为的合规性
华天微电子及一致行动人成员、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刘建军先
生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
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5]5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满足《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六、增持承诺
增持期间,华天微电子及刘建军先生遵守增持承诺,未有减持所持有公司
股份的行为。
华天微电子及刘建军先生承诺:在增持行为完成后 6 个月内(即自 2015 年
9 月 3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七、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增持人本次增持华天科技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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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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