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瑞 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或“保荐机构”)作为负责天 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机构,对华天科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11 号文核准,华天科技本 次非公开发行 122,624,152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 16.31 元/股,募集 资 金 总 额 1,999,999,919.12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1,973,757,294.9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经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5]62020008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53,109,657.28 元,其 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66,274,648.93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221,952,193.30 元(含利息收入),仍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元 募集资金已投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入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投资金额 (未经审计) 集成电路高密度封装 553,757,294.97 214,549,045.78 339,670,859.17 扩大规模项目 智能移动终端集成电 610,000,000.00 176,943,066.56 433,415,334.83 路封装产业化项目 1 晶圆级集成电路先进 封装技术研发及产业 510,000,000.00 61,617,544.94 448,865,999.30 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0 总计 1,973,757,294.97 753,109,657.28 1,221,952,193.30 三、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计划 1、购买的产品品种、额度及期限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最高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做其他用途。 2、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分配 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天西安”)、华天科技(昆山)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昆山”)将在最高 额度内分别购买 1 至 12 个月不等期限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到期后 取得的本金及收益分配至各募集资金专户。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4、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华天西安、华天昆山经营层 购买理财产品并签署相关文件。各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具体操 作。 5、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2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A.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B.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 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理财产品可能发生的收 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C.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 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D.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 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 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5年12月29日,华天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7亿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最高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15年12月29日,华天科技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 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本次董事会审议 的额度和期限内进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3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华天科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华天科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条件,并制订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华天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 项。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万里 尤晋华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