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在建工程 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控股子公司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转让在建工 程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拟将在建工程集成电路产业 孵化基地转让给关联方西安华泰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该项交易转让价款 以评估值为基础,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华天西安及公司利益,也没有损害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项交 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交易。 独立董事: 滕敬信、陈斌才、孟兆胜 二○一七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