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0-26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发表如下
意见:
一、关于下属企业转让昆山启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部分认缴出资份额
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下属企业西安天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天利”)
拟将其对昆山启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启村”)未实缴的
16,330.70 万元出资份额以零元价格转让给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
于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
公司事前提供了下属企业转让昆山启村部分认缴出资份额的关联交易事项
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公司下属企业西安天利转让昆山启村部分认缴
出资份额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下属企业西安天利转让昆山启村部分认缴出资份额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同时,公司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将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
1
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滕敬信、石瑛、吕伟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