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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8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
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
整后的发行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
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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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件对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有
利于有效推进公司的战略发展计划,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抗风险
能力,项目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
善公司财务状况,为公司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修订后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采取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上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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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滕敬信、石瑛、吕伟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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