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科技: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1-11-19
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7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
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资金,并等额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一般账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464,480,87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099,999,996.5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2,419,321.51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为5,047,580,675.0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1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9-1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实际发行情况,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集成电路多芯片封装扩大规模项目 115,8000000.00 1,090,000,000.00
1
高密度系统级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扩大规
115,0380000.00 1,030,000,000.00
模项目
TSV 及 FC 集成电路封测产业化项目 98,3200000.00 900,000,000.00
存储及射频类集成电路封测产业化项目 150,6400000.00 1,38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00 647,580,675.01
合计 5,497,980,000.00 5,047,580,675.01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目的及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子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
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
设备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具体流程如下:
1、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操作流程
(1)由项目归口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
转让)、自有外汇或信用证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
订相关合同。
(2)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按照合同需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可以使用
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时,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承兑
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信用证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按月汇总使用汇票(或
背书转让)、信用证支付资金明细表,同时抄送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备案。
(3)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将通过承
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对应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
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使用自有外汇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
程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由项目归口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外汇的种
类及金额并履行内部审批流程,资金支付按照公司相关财务审批权限管理规定执
行。
2
(2)办理外汇支付时,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
额,办理自有外汇付款,并按月汇总外汇使用支付资金明细表(外汇支付对应的
人民币金额按照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外汇中间价折
算),同时抄送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备案。
(3)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将通过自
有外汇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对应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入公司一般
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
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
与查询,如发现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
金与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存在不规范现象,公司应积极按要求更正。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省财
务费用。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已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
等额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一般账户。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审阅并查询了会议文件等有关资料,认为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省财务费用,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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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
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同
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
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华天科技使用承兑汇票、信用
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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