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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 聚 德: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1-15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度,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发
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房屋租赁、产品和服务交易、金融服务三部分业务。
       1.房屋租赁
       2021 年度,公司预计将承租 4 处关联方房屋,包括: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首旅集团位于北
京市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 83 号房屋,用于丰泽园饭店的经营。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市四川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
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 3 号的房屋,用于四川饭店的经营。公
司租赁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长春王府井远洋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商铺开设全聚德
烤鸭店及四川饭店。公司租赁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北京王府井大厦有限公司商铺
开设四川饭店王府井店。
       公司拟将 2021 年承租关联方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1200 万
元。
       2021 年度,公司预计将向关联方出租公司一处房屋: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将饭店客房部分共计建筑
面积 3,560 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及附着在该房产上的设备设施整体出租给首旅集
团控股子公司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由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对

                                      1
该部分租赁房屋进行酒店经营。公司拟将 2021 年向关联方出租房屋租金总额上
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350 万元。
       2.产品和服务
       公司 2021 年度所涉及的产品和服务为采购商品、销售月饼等相关产品和提
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公司拟将 2021 年度采购商品关联交易总额及销售产品和
提供服务关联交易总额上限限额分别设定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3.金融服务

       经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
该协议有效期限为 3 年。经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拟与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尚需公
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按照协议约定,公司可以接受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向
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
的咨询代理、保险代理、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和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
的其他金融业务。相关的交易限额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提高资
金运用效率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后,预计如下:
       1.存款服务: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公司将资金存入在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开
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期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
利率。
       2.授信额度: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2 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
率,有效期限为在协议有效期内且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批
准新的授信额度期间。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在董事会监督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实
施。
       3.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保险代理;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等表外业务或中间业务。在协议有效期内,
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对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用每年将不超过人
民币 1000 万元。
       如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公司将重新提请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
                (二)会议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1.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白凡先生、卢长才先生、郭
            芳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本议案将提
            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将回避表决。
                (三)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       上年度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类别                                        定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首旅集团及      承租房屋                                1200.00              247.20           665.87
 房屋租赁                                   按市场公允价格
              其下属企业      出租房屋                                327.82                75.19           294.92

                                                               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采购商品      按市场公允价格                                 107.61           541.39
              首旅集团及                                             1000 万元
提供产品和
                           销售月饼及相关
    服务                                                       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其下属企业   产品、提供旅游   按市场公允价格                                  52.89           266.41
                                                                     1000 万元
                           团体餐饮服务等
                                                               在协议有效期内:
                                                               (1)存款服务:本着存
                                                               取自由的原则,公司将资
                                                               金存入在首旅集团财务     截止 2021 年 4   截止 2020 年
                                                               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   月 18 日期末     12 月 31 日期
                                                               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   余额             末余额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   17,369.22 万     15,482.22 万
                                                               定存款等,存款利率应不   元               元
                                                               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
                                             《金融服务协
                                                               向公司提供同期同种类
                                                               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议》、《金融服务
              首旅集团财                                       (2)授信额度:首旅集
 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
                务公司                                         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
                                             协议之补充协
                                                               不超过 2 亿元的贷款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贷款       0.00             0.00
                                                 议》
                                                               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
                                                               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
                                                               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其他金融服务:在
                                                               协议有效期内,首旅集团
                                                               财务公司对公司提供其
                                                                                            0.00             0.00
                                                               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服
                                                               务费用每年将不超过人
                                                               民币 1000 万元

            说明:2021 年本公司已执行新租赁准则,“截止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按照原准则
            口径进行了调整。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3
                                                                                   实际发生金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业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与预计金额
    类别                                           额               (万元)         务比例                      索引
                                                                                                差异(%)
                                                                                     (%)


                 首旅集团        承租房屋        665.87             1010.00          8.36%       -34.07%
  房屋租赁
                北京欣燕都
                                                                                                             《中国全聚
                酒店连锁有       出租房屋        294.92              318.27          18.27%       -7.34%
                                                                                                             德(集团)股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生产
                                                                                                             2020 年度日
提供产品和服                  销售月饼及相关                    上限限额设定为人
                 首旅集团                        807.80                              1.03%       -59.61%     常关联交易
    务                        产品、提供旅游                      民币 2000 万元
                                                                                                               预计公告》
                              团体餐饮服务等                                                                 (2020-18)
                                                                在协议有效期内:                              刊登于 2020
                                                              (1)存款服务:在                              年 4 月 14 日
                                                              协议有效期内,公司                             《中国证券
                                                  截止 2020
                                                              及控股子公司于财                               报》、证券时
                                                 年 12 月 31
                                                              务公司存置的每日                               报》和巨潮资
  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         金融服务      日期末余额                           --          --
                                                              最高存款余额(含应                                 讯网。
                                                  15,482.22
                                                              计利息)合计不超过
                                                    万元。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合并财务报表货
                                                                币资金的 50%。
                                                              (2)其他金融服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财
                                                              务公司对公司提供
                                                              其他金融服务所收       0.00        0.00
                                                              取的服务费用每年
                                                                将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首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且不足预计总
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的 80%,主要系公司预计的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是基于 2020 年度经
实际发生情况    营计划作出的预计。2020 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及销售
与预计存在较    产品等业务均受到较大幅度影响,同时按照疫情期间的政策,公司的部分房屋租金得到减免,从而导致 2020 年度
大差异的说明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以上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系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
对日常关联交    业务的上限金额,是基于 2020 年度经营计划所作出的预计,而实际发生额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经营情况
易实际发生情    确定,受 2020 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
况与预计存在    重大影响。2020 年度公司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平、公
较大差异的说    正,价格公允、合理,且公司与同一控制下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少于预计总金额,不会影响公
明              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我们也将督促公司持续加强日常关联
                交易的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宇;注册资本:442,523.23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受市
             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饭店管理;信息咨询;旅游资源
             开发;旅游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品房销售。(“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

                                                            4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
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住所:北京市通州
区萧太后河北岸 5 号 A 栋 A001。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首旅集团总资产为
1,319.48 亿元,净资产为 450.26 亿元,营业总收入为 331.08 亿元,净利润为
-43.59 亿元
       2.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延龙;注册资本 3,076 万元;经营范围:餐饮服务;种植业、
养殖业、食品加工业、场地租赁、食品工业专用设备的开发;技术培训;劳务服
务等;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 217 号;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资产 5166.29 万元,净资产 4872.64 万元,收入 142.86 万元,净利润-40.02 万
元。
       3.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中鹏;注册资本 7,500 万元;主营业务:住宿、餐饮等;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南大街 44 号;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为:7,217.32 万元;净资产为:4,451.38 万元;营业收入为:4,210.45 万元;
净利润为:-3,279.76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首旅酒店持有北京欣燕
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首旅集团持有首旅酒店 34.37%的股份。
       4.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永昊;注册资本 20 亿元;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
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
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
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
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
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
票投资以外)。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38 号 9 层;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12,967,555,408.55 元,所有者权益 2,474,975,319.67 元;
2020 年 1-12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173,565,095.41 元,净利润 95,892,091.31
                                        5
元。
       5.长春王府井远洋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宝祥;注册资本:5000 万元;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相关
项目进行投资(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零售、批
发日用品等。住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远洋戛纳小镇)销品摩尔项目第 1
座 0 单元 101 号房。
       6.北京王府井大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建国;注册资本:23617.92 万元;经营范围:建设规划范围
内的房屋;出租规划范围内的商业设施;停车服务等。住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
井大街 251-253 号。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是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直
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2.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是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
       是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子公司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
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由前项所述
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
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4.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是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首旅集团财务公司
12.5%股份。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由前项所述法
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的
关联关系的情形。
       5.长春王府井远洋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是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6
第 10.1.3 条第二款“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6.北京王府井大厦有限公司
    是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第二款“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1 年,公司房屋租赁、产品和服务交易、金融服务三类,关联交易的具
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首旅集团位于
北京市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 83 号房屋,用于丰泽园饭店的经营,2021 年度房屋
租金预计支出为 660 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四川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首旅集团全资子
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 3 号的房屋,用
于四川饭店的经营,2021 年度房屋租金预计支出为 200 万元。
    3.公司租赁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长春王府井远洋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商铺开
设全聚德烤鸭店及四川饭店。
    4. 公司租赁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北京王府井大厦有限公司商铺开设四川饭
店王府井店。
    5.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将饭店客房部分共计建
筑面积 3560 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及附着在该房产上的设备设施整体出租给首旅
集团控股子公司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由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
对该部分租赁房屋进行酒店经营。2021 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 327.82 万元。
    6.公司 2021 年度所涉及的产品和服务为采购商品、销售月饼等相关产品和
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公司拟将 2021 年度采购商品关联交易总额及销售产品
和提供服务关联交易总额上限限额分别设定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7. 按照《金融服务协议》、《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可以接
                                   7
受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财务和融资
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保险代理、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
和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相关的交易限额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规
模、财务状况、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后,预计如下:

    (1)存款服务: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公司将资金存入在首旅集团财务公
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
等,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期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
的利率。
    (2)授信额度: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2 亿元的贷款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
利率,有效期限为在协议有效期内且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
批准新的授信额度期间。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在董事会监督下授权公司管理层
实施。
    (3)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
询、代理;保险代理;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等表外业务或中间业务。在协议有效
期内,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对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用每年将不超
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如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公司将重新提请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首旅集团财务
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有效期限为 3 年。经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的董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与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本事项尚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首旅集团旗下的餐饮企业,与经营业务涵盖酒店服务、餐饮服务、
交通服务、商业服务、旅游旅行服务及旅游地产等业务板块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
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一定关联性和互补性,交易价
格公允。
    首旅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优于中
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或市场公允价格,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未发生
                                    8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
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2021 年
度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董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
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
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
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价格制定合法公允,
结算方式公平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因此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关联交易合同条款清晰,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明确,不会因此导致公司的业
务活动被关联方控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负面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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