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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路翔股份: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4-04-26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8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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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柯荣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冯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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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元)                              112,320,736.45           139,857,424.06                      -19.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501,082.77             -3,036,121.90                  -344.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3,486,214.89             -3,041,082.46                  -343.47%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244,899.34            -41,066,921.21                     82.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5                    -0.021                -352.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5                    -0.021                -352.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8%                   -0.64%       减少了 3.14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218,739,526.96          1,148,990,299.82                      6.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50,709,200.53           364,230,150.13                       -3.7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1,451.22
    分)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6,221.9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192.6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8,710.13

    合计                                                                 -14,867.8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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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8,60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10,900,000
    柯荣卿         境内自然人            19.73%       28,035,700      21,026,775
                                                                                   冻结                         0

    融捷投资控股   境内非国有法                                                    质押                         0
                                           9.33%      13,258,895      13,258,895
    集团有限公司   人                                                              冻结                         0

                                                                                   质押                         0
    黄培荣         境内自然人              8.14%      11,571,600              0
                                                                                   冻结                         0

                                                                                   质押                         0
    杨真           境内自然人              4.02%       5,710,110              0
                                                                                   冻结                         0

                                                                                   质押                         0
    郑国华         境内自然人              3.85%       5,474,894       4,106,170
                                                                                   冻结                         0

                                                                                   质押                         0
    张长虹         境内自然人              1.3%        1,850,078       1,850,078
                                                                                   冻结                         0

                                                                                   质押                         0
    黄淑卿         境内自然人              0.71%       1,004,900              0
                                                                                   冻结                         0

                                                                                   质押                         0
    孙武彬         境内自然人              0.5%         710,000               0
                                                                                   冻结                         0

                                                                                   质押                         0
    郭友平         境内自然人              0.47%        671,069               0
                                                                                   冻结                         0

                                                                                   质押                         0
    姜国忠         境内自然人              0.46%        658,000               0
                                                                                   冻结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黄培荣                                                            11,571,6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71,600

    柯荣卿                                                             7,008,925   人民币普通股          7,008,925

    杨真                                                               5,710,110   人民币普通股          5,710,110

    郑国华                                                             1,368,724   人民币普通股          1,368,724

    黄淑卿                                                             1,004,9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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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武彬                                                             7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10,000

    郭友平                                                             671,069   人民币普通股         671,069

    姜国忠                                                             658,000   人民币普通股         658,000

    管清东                                                             599,138   人民币普通股         599,138

    广州金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94,496   人民币普通股         594,496

                                 前十大股东中,股东 1、3、4、5 不存在关联关系,股东 6 张长虹为股东 2 融捷投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东,二者为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的说明
                                 或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前十大股东中,股东孙武彬所持股份数量全部为信用账户持股数量。
    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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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减少72.1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融达锂业应收票据到期承兑与背书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2、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55.66%,主要原因是母公司本期亏损增加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3、应付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32.72%,主要原因是本期母公司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4、预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107.47%,主要原因是母公司本期预收工程货款增加所致。
5、应付利息较上年期末减少96.08%,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到期的应付利息所致。
6、应交税费较上年期末减少253.27%,主要原因是本期母公司留抵进项税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减少96.67%,主要原因是母公司上年流动负债结算转至应付账款所致。
8、未分配利润较上年期末减少71.39%,主要原因是本期亏损所致。
9、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92.17%,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0、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8.59%,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辽宁路翔正在清算,销售业务减少所致。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3.51%,主要原因是母公司本期借款增加造成融资成本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94.45%,主要原因是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减少坏账准备计提所致。
1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1.76%,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子公司辽宁路翔有清算资产收入所致。
1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201.56%,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辽宁路翔清算费用支出所致。
15、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262.05%、264.4%和237.18%,主要原因是受市场因素及子公司辽宁
路翔正处于清算阶段影响,本期供货及结算减少及母公司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1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49.66%,主要原因是母公司本期利润较上期利润减少所致。
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344.69%、352.38%,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减少所致。
18、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5.87%,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湖南路翔及辽宁路翔本期亏损额减少所致。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期增加82.36%,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大宗材料采购比上期减少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69.17%,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融达锂业本期支付在建工程款项所致。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95.02%,主要原因是本期母公司增加融资所致。
2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较上年同期增加128.30%,主要原因是经营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为适应业务转型和战略发展的需要,经2014年1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
广州路翔交通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1.5亿元。报告期内,该事项没有实施完毕。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州路翔交通材料
    对全资子公司广州交通路翔材料有限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14 年 01 月 11 日
    公司进行增资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
                                                                          4-01-11/634734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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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融捷投资及张长虹承诺融达锂业 49%股权所对应的 2012 年 6-12 月份、                     2012 年 6 月
                                       融捷投资、张                                                                        2012 年 10 月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至 2015 年 12    正在履行
                                       长虹                                                                                18 日
                                                      分别不低于 223.63 万元、315.02 万元、220.35 万元及 5,012.80 万元。                   月 31 日

                                                      1、柯荣卿、融捷投资、张长虹承诺融达锂业 49%股权对应的 2016 年度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4969.73 万元。若融达锂业
                                                      49%股权对应的 2016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低于当
                                                      年 49%股权对应的盈利预测净利润数的,低于部分由柯荣卿、融捷投资、
                                                      张长虹以现金方式承担补偿责任,其中,低于部分的 50%由柯荣卿承担补
                                       公司控股股     偿责任,低于部分的另外 50%由融捷投资和张长虹共同承担补偿责任。2、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东、实际控制   路翔股份在 2016 年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融达锂业 49%股权对应的在该年                     2016 年 1 月 1
                                                                                                                           2012 年 12 月
                                       人柯荣卿、融   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及与净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                     日至 12 月 31    正在履行
                                                                                                                           31 日
                                       捷投资及张     并经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意见。需要补偿的,由路翔股份在                     日
                                       长虹           当年年报披露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计算柯荣卿、融捷投资和张长虹应补
                                                      偿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柯荣卿、融捷投资和张长虹。柯荣卿、融捷投资和张
                                                      长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补偿金支付至路翔股份指
                                                      定的账户。3、融捷投资和张长虹对补偿相互之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
                                                      本承诺自作出之日即对柯荣卿、融捷投资、张长虹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不
                                                      以其持有公司股份多少为条件。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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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融捷投资、吕   保证路翔股份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路   2012 年 06 月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向阳、张长虹   翔股份独立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8 日

                                                    本人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继续保持
                                                                                                                       2012 年 06 月
                                     柯荣卿         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持上市公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28 日
                                                    司独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1、截至本函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所涉融达锂业外,承诺人及下属企业
                                                    未投资、从事、参与或与任何他方联营、合资或合作其他任何与路翔股份
                                                    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路翔
                                                    股份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且未对该等业务进行投资。2、承诺人
                                                    及下属企业在未来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从事与路翔股份及其下属企
                                     融捷投资、吕                                                                      2012 年 06 月
                                                    业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承诺人及下属企业如有与路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向阳、张长虹                                                                      28 日
                                                    翔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竞争性同类业务的商业机会,承诺人及下属
                                                    企业将立即通知路翔股份,将该商业机会让与路翔股份并自愿放弃与路翔
                                                    股份的业务竞争。3、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给路翔股份及其
                                                    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赔偿责任,承诺人之间互负连带保证责
                                                    任。

                                                    1、截至本函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所涉融达锂业外,本人及下属企业未
                                                    投资、从事、参与或与任何他方联营、合资或合作其他任何与路翔股份及
                                                    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路翔股
                                                    份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且未对该等业务进行投资。2、本人及下
                                                    属企业在未来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从事与路翔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产     2012 年 06 月
                                     柯荣卿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本人及下属企业如有与路翔股份   28 日
                                                    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竞争性同类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及下属企业将立
                                                    即通知路翔股份,将该商业机会让与路翔股份并自愿放弃与路翔股份的业
                                                    务竞争。3、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给路翔股份及其他股东造
                                                    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融捷投资、吕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其他控股企业将尽量避免与路翔股份之    2012 年 06 月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向阳、张长虹   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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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在股东
                                                    大会以及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2、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
                                                    及路翔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各项规定,依照合法程序,行使股东
                                                    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关联方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路翔股份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给路翔股
                                                    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赔偿责任,承诺人之间互负连带
                                                    保证责任。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其他控股企业将尽量避免与路翔股份之间
                                                    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
                                                    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在股东大
                                                    会以及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12 年 06 月
                                     柯荣卿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2、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路    28 日
                                                    翔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各项规定,依照合法程序,与其他股东一
                                                    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
                                                    利益,不损害路翔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给路翔股
                                                    份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融捷投资、张长虹承诺在下列所有期间内,融捷投资、张长虹本次以资产
                                                    认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不得上市交易和转让: 1.本次新增股份上                   2013 年 3 月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2.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至路翔股份、融捷投资                   11 日至《业
                                     融捷投资、张                                                                      2012 年 06 月
                                                    和张长虹三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之日。由本次认购股份派                   绩补偿协议》 正在履行
                                     长虹                                                                              28 日
                                                    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也应遵守上述股份不得转让                   履行完毕之
                                                    的约定。锁定期满后(以后到期为准),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日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柯荣卿承诺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交易或转让路翔股                   自 2013 年 3
                                                                                                                       2013 年 02 月
                                     柯荣卿         份本次向承诺人发行的股份。由本次发行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                   月 11 日起 36   正在履行
                                                                                                                       26 日
                                                    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也应遵守前述股份不得交易或转让的约定。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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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北京合正普惠、珠海富乾、广州金骏承诺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北京合正普                                                                                          自 2013 年 3
                                                    个月内,不交易或转让路翔股份本次向承诺人发行的股份。由本次发行股     2013 年 02 月
                                     惠、珠海富                                                                                          月 11 日起 12   履行完毕
                                                    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也应遵守前述股份不得     26 日
                                     乾、广州金骏                                                                                        个月内
                                                    交易或转让的约定。

                                                    (1)关于股份转让的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柯荣卿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黄培荣、杨真、
                                                    郑国华、王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所持的公司股份;公司经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各发     通过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议案,自公司完成此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2007 年 01 月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起人股东       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在此次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中所     23 日
                                                    持有的新增股份。柯荣卿、黄培荣、杨真、郑国华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
                                                    外,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当年可转让公司股份法定额度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2)避免同业竞争的有关协议和承诺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
                                                    本公司各发起人股东于 2007 年 1 月 23 日分别作出如下承诺:"本人及本
                                                    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
                                                    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
                                                    弟姐妹等),或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以直接或间接方式
                                                    投资设立的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或虽未有投资但
                                     本公司各发                                                                          2007 年 01 月
                                                    享有控制权的企业目前不存在、将来亦不会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关系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起人股东                                                                            23 日
                                                    的生产经营业务,不生产、开发任何对公司产品及拟开发的产品构成直接
                                                    竞争的类同产品,也不会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公司业务、新
                                                    产品、新技术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业务、新产品、新技术,从而
                                                    确保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如本人违反
                                                    上述保证与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予以赔偿。本承诺函自本人
                                                    签章之日起生效,在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仍然有效,直至本人将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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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的公司股份全部依法转让完毕且本人同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起满两年之
                                                     日终止。"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本公司董事、
                                                     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    2007 年 01 月
                                      监事以及高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      23 日
                                      级管人员
                                                     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公司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未来三年(2012 年-2014 年)盈利能力和战略规   2012 年 06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上市公司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划情况,在年度盈利并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2012-2014   06 日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百分之三十。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2014 年 1-6 月净利润(万元)                                                            -2,800       至                                                 -2,300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7.4
 (万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014 年度公司专业沥青业务受战略转型和业务结构调整的影响较大,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入下降;同时,公司锂业矿山扩产项目
                                             建设方案的调整将影响到锂矿现有采选系统的正常运营,导致同期收入下降;另外,公司日常运营的固定成本及费用大致与上年
                                             同期持平,预计 2014 年 1-6 月亏损。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柯荣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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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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