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重大事项,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和 议案 5 为关联事项,关联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张长虹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变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融捷股份董事会召集,现场股东大会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45 层 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吕向阳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取 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21 名,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8 名,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13 名。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1,720,31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9,655,203 股的 31.47 %,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 81,438,6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9,655,203 股的 31.36 %;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8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9,655,203 股的 0.11 %。 3、公司董事长吕向阳先生、董事张国强先生、董事谢晔根先生、独立董事 沈洪涛女士、独立董事向旭家先生委托沈洪涛女士代为出席并签署会议文件、部 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 大会。 1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议案均获得通 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20,242,12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4 %; 49,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 %; 19,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85,0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 98.794 %;反对 4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权 0.87 %;弃权 19,00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336 %。 2、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 20,233,62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2 %; 57,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4 %; 19,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76,5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 98.643 %;反对 57,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权 1.021 %;弃权 19,00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336 %。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20,261,12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 %; 49,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04,0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 99.13 %;反对 4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权 0.8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表决结果: 81,671,1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 %; 49,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04,0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 99.13 %;反对 4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权 0.8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20,261,12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 %; 49,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04,0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 99.13 %;反对 4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权 0.8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韩宇烈律师和赵东亮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3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