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2019-02-02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
1、公司已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
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交易双方正常生产经营
活动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处于产业链的上下游;有关协议将基于公
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制订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制定,与非关联方定价
原则一致,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
3、综上,我们同意将该项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对 2019 年度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额
度的事前认可
1、公司已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
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我们认为公司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支持公司发展的有
力举措,不仅有利于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并满足公司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
也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
的信心和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综上,我们同意将该项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对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
的事前认可
1、公司已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
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我们认为公司放弃东莞德瑞 35%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公司战略
规划和经营发展的考虑,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改变对东莞德瑞的控制权,不改
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影响公司在东莞德瑞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综上,我们同意将该项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函》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沈洪涛 向旭家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