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ST 融捷 公告编号:2021-020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 2 和议案 6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的重大事 项,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融捷股份董事会召集,现场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45 层 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吕向阳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 采取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 年 3 月 10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3 月 1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6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8,336,1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9,655,203 股的 26.32 %,其中: 现 场 参 与 表 决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理 人 18 名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66,408,7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9,655,203 股的 25.58 %; 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4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27,4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9,655,203 股的 0.74 %。 3、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股东大会,全部高管 列席了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见证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所有议案均 获得通过。议案 2 和议案 6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的重大事项,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67,858,37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 %; 473,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 %; 4,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 67,490,57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 %; 845,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919,28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 85.33 %; 845,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权 14.67 %; 0 股弃权,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67,858,37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 %; 473,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 %; 4,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67,858,37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 %; 473,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 %; 4,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表决结果: 67,858,37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 %; 473,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 %; 4,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67,783,07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 548,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 %; 4,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211,78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 90.41 %; 548,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权 9.52 %; 4,500 股弃权,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8 %。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 67,831,27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 %; 478,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 %; 26,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陈涵涵律师和赵东亮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3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