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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正电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0-07-09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0-043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持股 5%以上股东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拟在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5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最新减持规定,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向公
司提交《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卓 斌                     29,886,877                       6.38%

     徐正敏                    3,364,535                        0.72%

     徐 迪                     1,926,279                        0.41%
         合   计                 35,177,691                      7.5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拟减持股东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
      2、股份来源: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减持股份来
源于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解禁股及孽息。
         3、减持数量、比例:

                                                 拟减持股份
                                               占其持有公司股     拟减持股份
                         持减持股份数量                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股东名称                (股)              的比例(%)        例(%)
          卓 斌          不超过 7,569,186 股       25.33%          1.62%

         徐正敏          不超过 2,504,535 股      74.44%           0.53%

          徐 迪          不超过 1,926,279 股       100%            0.41%

         合   计       不超过 12,000,000 股         --             2.56%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
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
持)。
    5、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
 后的 6 个月内进行(窗口期除外),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
日之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在重大资产重组时承
 诺:本人认购的方正电机股份分三期解锁,首期解锁:自标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满 12 个月且经审计的 201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利润
 数的,首期解锁 30%;第二期解锁:自标的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24 个月且 2016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利润数的,第二期解锁
 30%;第三期解锁:自标的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且 2017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利润数的,第三期解锁 4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
其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完成后,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的总
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2、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前述股东
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4、公司将根据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8 日